MBMC 观察:2026 年 A 股上市新规详解
2026 年 A 股上市新规以全面注册制深化为核心,聚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强化投资者保护,涵盖公司治理、各板块上市条件、信息披露、发行承销、退市机制等多维度改革。
构建董监高任职 - 履职 - 离职全链条监管闭环,要求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 50%,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(离职后发现违规仍可追溯)。强化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约束,明确禁止利益输送,第一大股东(持股≥5%)参照控股股东监管。完善独立董事制度,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部分职责,强化独立性与专业判断。新增事实董事认定,对未任职但实际行使董事职权的人员同样追责。
审核核心从「实质判断」转向「信息披露」,监管机构职责聚焦「验真」而非「选优」。统一各板块再融资信息披露规则,设置差异化特别条款,精简冗余披露。延长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至 12 个月,方便企业择时发行。
财务指标全面提升(2024 年底修订,2026 年持续执行)标准一(持续盈利):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,累计不低于 1.5 亿元,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,经营现金流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。标准二(市值 + 收入 + 现金流):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,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,营业收入不低于 6 亿元,经营现金流净额不低于 1 亿元。标准三(市值 + 收入):预计市值不低于 80 亿元,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 亿元。取消「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」「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限制」等要求。强化业务成熟度与经营稳定性披露,突出行业地位与抗风险能力。
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 5% 以上或累计金额 8000 万元以上。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 10%。主营业务发明专利 7 项以上。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 25% 以上(符合国家战略的硬科技企业可豁免)。
设立科创成长层,为未盈利前沿科技企业提供专属通道。第五套标准(未盈利企业)全面重启:预计市值不低于 40 亿元,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,市场空间大,已取得阶段性成果,核心技术专利多,研发团队强。商业航天、半导体材料等新兴领域企业可适用第五套标准,拓宽硬科技企业上市通道。
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: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,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,且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 15%。解决生物医药、高端制造等创新企业「有技术、无盈利」的上市难题。
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,累计不低于 1 亿元,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。
突出「三创四新」(创新、创造、创意,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)定位。
预计市值不低于 15 亿元,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 5000 万元,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 亿元。
支持「专精特新」中小企业快速对接资本市场。
建立更顺畅的转板通道,降低企业跨市场迁移成本。
上证 180、科创 50、深证 100 成分股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,须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发布 2025 年度《可持续发展报告》或《ESG 报告》。披露内容涵盖环境绩效、社会责任履行、公司治理结构等,鼓励量化指标与第三方鉴证。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,已披露 ESG 报告的无需再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。
敏感信息(如重大合同、核心技术突破、高管变动)披露时限缩短至 2 个交易日。重大风险事件(如安全生产事故、环保处罚、重大诉讼)实施即时披露,最迟不超过 4 小时。强化业绩预告准确性,误差超过 20% 需说明原因并追责。
主板侧重经营稳定性与分红能力披露。科创板突出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披露,要求详细说明技术壁垒与迭代能力。创业板强调成长性与创新业务风险披露。北交所简化信息披露要求,降低中小企业合规成本。
创业板再融资放宽:取消「资产负债率高于 45%」「连续 2 年盈利」等条件。非公开发行定价由 9 折降至 8 折,锁定期由 36 个月 / 12 个月缩短至 18 个月 / 6 个月,不适用减持规则限制。发行对象数量统一调整为不超过 35 名,支持引入更多战略投资者。允许高管员工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,增强利益绑定。
新股上市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,第 6 个交易日起主板 10%、科创板 / 创业板 20%、北交所 30%。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,触发阈值提升至 30%/60%,停牌时间缩短至 10 分钟。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,转融通机制优化,提升市场流动性。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扩容,覆盖更多标的,降低股价波动。
主板亏损企业营业收入退市指标由 1 亿元提高至 3 亿元,创业板维持 1 亿元不变。将「利润总额」纳入退市指标体系,防止企业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规避退市。新增「市值 + 营收」组合指标:连续 20 个交易日市值低于 3 亿元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强制退市。
信息披露严重违规(如财务造假、虚假陈述)直接触发退市,不再设「退市整理期」。公司治理失效(如董事会长期无法正常运作、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超 5000 万元)启动退市程序。新增「重大违法退市」快速通道,对危害公共安全、生态环境的企业「一退到底」。
退市公司需在 15 个交易日内转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。实控人、董监高对退市负有责任的,10 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。建立退市风险预警机制,提前 3 个月发布风险提示,保障投资者知情权。
2026 年 1 月 1 日前已受理的 IPO 申请,按原规则审核;1 月 1 日后新申请,全面适用新规。存量上市公司需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公司治理结构调整,包括董事会、监事会、审计委员会设置优化。
强化内控体系建设,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,避免财务造假。建立 ESG 管理体系,提前准备相关数据,满足强制披露要求。规范控股股东行为,杜绝资金占用与利益输送,防范退市风险。加强董监高培训,熟悉新规要求,避免履职不当引发追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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